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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经济模式与其他互联网经济模式的联系与区别

共有经济与其他互联网经济模式的区别与联系

1、大部分的互联网经济模式都是一种平台性的经济模式,共有经济也不例外。但其归属有明显区别,其他互联网经济的平台属于资本,而共有经济的平台属于全体参与者。

2、共有经济模式不以烧钱为手段,不以盈利为目的:

共有经济模式明确提出互联网经济平台本身无法产生利润,因为它只是一个信息汇集与交换平台而非生产平台。当然,通过参与者广泛和深入的参与产生一定的品牌效应后会带来一定广告收入及其他服务收入,这些收入应用来支持平台的持续性发展并不断发展技术来加快信息交换的速度、深度与广度,这些收入中的利润部分归全体参与者所有,这是互联网平台所应通用的盈利模式和应持守的本分。

共有经济互联网平台的首要目标是支持产业链上各参与方的充分竞争和资源有效配置并形成最优市场组合。共有经济平台章程制度的公平性对参与者的吸引度是其内生的生命力,假如出现了参与者不多的情况,只能说明规章制度的设计上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而不是因为共有经济模式有缺陷。

以上两点决定了共有经济模式无法产生超额利润,也没有烧钱推广的必要。

3、共有经济模式是互联网经济模式发展的必然结果:

共有经济模式同时认为互联网经济天生有一种颠覆精神,这样的一种精神根植于互联网由于信息的充分汇集与交换形成的透明性,互联网经济的第一目标是消灭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中间不透明环节,任何基于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透明的盈利模式最终都将被颠覆。我们可以看到互联网自诞生之日起就开始不断颠覆实体经济结构中各种限制,比如经营场地、分销渠道、雇佣关系等。

目前很多的互联网经济模式,都是建立在一种中介模式之上,以收取中介费为盈利目标并以此来来构建商业模式和发展技术。其首要目标是市场扩张并快速形成垄断,这使得烧钱成为必然。这是因为我们还没有真正进入互联时代,信息汇集与交换仍然不够充分,人们还需要为不同时间、空间、语言、国家等因素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和不透明付对价。然而,放大和利用这种对价与万物互联、人人互联技术进步大潮相悖,甚至可以说它阻碍了这种技术的进步,所以这种模式注定被颠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