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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集市

      最近首次得到了来自外界的关于互联网共有经济讨论文章,深受启发。

      文章对比了早期集市和互联网平台的特点,这使我们不禁想到,早期的商品集市是自发形成的,是开放式的以及免费的。然而,当人们发现实际上在促进商品有序、有效交换的同时,靠着收场租费居然能产生暴利时,围绕集市主办权的争夺就至今没有停止过。

      互联网经济或者说是虚拟经济仍然是一种经济形式,它是实体经济的一种投射,有些经济规律或现象应该是通用的,然而,其内在的核心逻辑已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实体经济中的很多商业模式都是从早期集市发展而来,利用了信息不对称和不透明来获得利益。当然,这种获利方式无可厚非,因为这些商业模式都为获得信息付出了努力和代价,客观也为促进商品流通起到历史性作用。假如说以上的逻辑在实体经济环境下还有一定的市场,那么这种逻辑再运用到互联网经济中就显得与互联网的内在精神格格不入了。到了互联网时代,信息交换的速度获得了空前的发展,获取信息的成本也变得很低廉,信息的价值在变小,假如仍然把互联网经济平台比作一个集市的话,这个集市更加的开放,以至于消费者和生产者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直接交易。也就是说,互联网时代集市的核心逻辑已经演变成了通过信息对称和信息透明,最大限度的节省交易时间(比如对比商品类型与价格的时间)、交易费用(比如交通费、场地费等)等交易成本来使得交易双方受益,由此构成了互联网集市存在的理由。换句话说,互联网经济或者说是虚拟经济正在按照其自身逻辑重现商品交换的过程,重构商品交换的场景,实体经济中集市的发展及其规律在互联网经济中会如何呈现,走向何方正在变得越来越有趣味。

      这样的一个互联网集市该不该收钱?怎么收钱?什么钱可以和不可以收?收了钱要干什么?怎么花?这是互联网共有经济正在探索的问题。

      虽然还没有最终结论,但是我们认为一些基本事实是不会改变的:首先无论实体经济还是互联网经济的集市都不会产生价值。其次维护这样一个集市在实体经济中无法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其成本也无法估算。而在互联网经济中,这样的集市已经开始形成,并且成本可估算且有极限值。虽然尚无数据支持,我们仍然可以大胆预测:边际成本在实体集市中下降速率一定远低于互联网集市的速率;互联网经济更能完美呈现规模经济学规律。最后,我们相信互联网经济的到来在消灭了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各种中间环节后,绝不会把自己变成一个最大的中间环节,甚至变成一个圈养、贩卖消费者与生产者的怪兽。这不符合逻辑,也绝不是真相。